中国人民大学的《法理学》精品课是一门具有重要地位和丰富内容的课程,以下是其相关介绍:
课程定位
法理学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在法律科学中,它是基石,是最为主要的理论法学,构成了整个法学的基础理论、一般理论、方法论。在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教学体系中,《法理学》是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统领着法学的教学,既属于法学阶梯的入门课程,又高于部门法学,是法学的理论集大成学科。
教学目标
知识传授:课程分为《法学原理》和《法理学》两部分。《法学原理》着眼于法学、法律与法治基本知识的介绍与传授,让学生对法律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有比较系统的了解。《法理学》则着重于基本原理的分析与研究,使学生在掌握部门法知识的基础上对法律有更加理性的认识。
能力培养:在《法学原理》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对法学专业的学习兴趣和基本的法学理论思维,使学生具备一定的社会问题的法律分析能力,为学习法学专业其他课程奠定基础。在《法理学》教学中,通过对法律基本原理和基本价值的分析,引导学生从社会关系和社会发展中把握法律的本来意义和功能,掌握法律实践中最基本的方法。
思维塑造:以法理为基础,以问题为中心,以理性分析为形式,以塑造和提高法律人的思维方式为目标。帮助学生实现视野的更新和融合,思维方式的更新和提高,理论思维能力和水平的深化,深化理论知识和修养,提高专业水平,形成博厚的知识框架。
课程内容
法学原理:由法学基本问题、法律基本问题和法治基本问题三部分构成。法学基本问题中,重点讲述法学的历史、功能、体系和研究方法。法律基本问题中,讲述法的概念、发展、结构、分类,以及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法律责任和法律实现等问题。法治基本问题中,阐述法律建设的目标,着重于法律运行过程的讲解,突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法理学:由法律本体论、法律价值论、法律方法论和法律社会论四部分构成。法律本体论主要探讨法律的本质、存在基础、权利本位和义务本位问题、法律的功能等。法律价值论主要分析法律与秩序、利益、平等、自由、人权和正义的关系。法律方法论主要介绍法律实践中法律判断、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等方法。法律社会论主要从法律与社会各方面关系的角度,分析法律与社会的内在关联,突出法律的社会化存在与发展及其对社会和谐的意义,阐释法律的全球化与本土化的对立与统一。
课程意义
《法理学》课程是法学专业教育的主干课程之一,属于整个法学体系中的理论学科,是法学教育的起点,是现代法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对法学的历史、基本概念及其分析、法的本体及其逻辑、法的历史和法的运行进行准确的掌握,并对法治理论和中国法治前沿问题有比较系统的了解,培养形成法学专业理念与思维,并树立牢固的法治信念。
课程目录
第1集 法理学导论(一)
第2集 法理学导论(二)
第3集 法理学导论(三)
第5集 法理学导论(五)
第6集 法理学导论(六)
第7集 法理学导论(七)
第8集 法理学导论(八)
第9集 法理学导论(九)
第10集 法理学导论(十)
第11集 法理学导论(十一)
第12集 法理学导论(十二)
第13集 法理学导论(十三)
第14集 法的概念(一)
第15集 法的概念(二)
第17集 法的概念(四)
第18集 法的概念(五)
第20集 法的作用(二)
第21集 法的作用(三)
第23集 法的价值(1)
第24集 法的价值(2)
第25集 法的价值(3)
第26集 法的价值(4)
第27集 法的历史发展(1)
第28集 法的历史发展(2)
第29集 法的历史发展(3)
第30集 法的历史发展(4)
第31集 法的历史发展(5)
第32集 法的历史发展(6)
第33集 法的历史发展(7)
第35集 法制和法律调整机制(1)
第36集 法制和法律调整机制(2)
第37集 法制和法律调整机制(3)
第38集 法治(1)
第39集 法治(2)
第40集 法治(3)
第42集 法的原则(1)
第43集 法的原则(2)
第44集 法的原则(3)
第45集 法的制定(1)
第46集 法的制定(2)
第47集 法的制定(3)
第48集 法的渊源(1)
第49集 法的渊源(2)
第50集 法的渊源(3)
第51集 法的渊源(4)
第52集 法的渊源(5)
第53集 法的渊源(6)
第55集 法律规范(1)
第56集 法律规范(2)
第58集 法律体系(1)
第59集 法律体系(2)
第60集 法律体系(3)
第61集 法律体系(4)
第62集 法律体系(5)
第64集 法的实施(1)
第65集 法的实施(2)
第66集 法的实施(3)
第67集 法的实施(4)
第68集 法的实施(5)
第71集 法的适用(1)
第72集 法的适用(2)
第73集 法的适用(3)
第74集 法的适用(4)
第76集 法律关系(1)
第77集 法律关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