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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以目前国家教材《世界音乐史》和教育部“面向21世纪系列教材”《中外音乐史》为蓝本,同时融入了主讲人自己长期以来的科研与教学积累的相关内容,体现了科学性、规范性和前沿性。《世界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内容丰富,教学过程划分为两大部分,课程为十五个单元项目。

历史文化背景

中世纪音乐(the Middle Ages)属于西方音乐断代史中的第二部分,它的时间划分大致是从公元5世纪西罗马灭亡(基督教兴起)到14世纪末、15世纪初(“新艺术”)。

近千年的中世纪时期,音乐是为了礼拜和举行宗教仪式服务。其目的虽然是功利性、目的性很强,但却以极其理性的方式在各个领域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根基。随着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流失,西方音乐史的发展在这里出现了断层,而之后能得以延续的就是以宗教精神为指引的基督教教会礼拜音乐,它成为了西方专业音乐发展的基石。

中世纪音乐的发展状况:

第一阶段,约5~10世纪,是中世纪音乐发展的早期阶段。政权割据后的社会各方面发展都较为缓慢,音乐上格里高利圣咏的确立及扩展使局面的统一成为了可能。第二阶段,约11~13世纪,是中世纪音乐的盛期。社会各方面发展进入轨道,政治、经济和文化都有条不紊地走入繁荣,音乐上复调音乐的兴起,使以宗教音乐为核心的西方专业音乐的发展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同时,民间世俗音乐逐渐活跃,新风格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新的体验。

第三阶段,14~15世纪初,是“新艺术”时期,围绕法国和意大利的宗教音乐和世俗音乐,有的音乐史书将其划为文艺复兴早期,但我们思想上要明确,“新艺术”时期算是一个承前启后的过渡时期,因而它的发展中有冲突,有扬弃,尤其是世俗音乐成为了与宗教音乐并行发展的领域,世俗音乐的多样性和表现性逐渐与宗教音乐的技巧性相结合,从而为文艺复兴的发展开启了新的发展道路(雅俗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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