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学课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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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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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6/5 11:34:23

 由于早期财务审计是以审查会计账目、报表为对象,故名之曰"听其会计"、"逆其会计"或"查账"。因而有人把审计纳入广 义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即会计核算、会计分析和会计检查。因而认为审计对象就是会计,没有会计就没有审计,审计与会计是孪 生兄弟。
  中国审计界根据审计长期实践认为,审计与会计是两种不同的事物,审计也不同于一般的"查账"。会计产生于经济管理的需 要,萌芽于原始公社时期;而审计产生于经济监督的需要,萌芽于奴隶社会。会计产生的时间,早于审计。会计虽然也具有经济 监督的职能,但它不是一种专职监督,而是一种业务监督,属于管理的附带职能。会计监督的范围和内容,受到其业务工作范围 和内容的严格限制,主要对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和行政管理部门的经济活动及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会计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真实、正确和合法,使单位财务收支、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能得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使违法乱纪行为能得到检查和纠正。会计监督,一般采用日常控制和事后检查分析相结合的形式,主要通过凭证稽核、会计分析和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等方式来进行监督。从审计产生的基础、审计本质、审计定义、审计对象、审计职能及其历史演变过程可以看出,审计是一种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和会计资料,审计审查的内容包括会计,但不限于会计。所以,查账只反映审计的一个侧面,但审计不等于查账。查账只是检查账目; 而审计,一般是指审核稽察计算,它不仅包含了查账的全部内容,而且还包括了对计算行为及经济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查、分析和检验。同时,审计只能由专职的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而查账则不受此限制。由上可见,审计是一门独立的学科,而不是会计的一个分支。

第一节审计的基本概念

(二)国际会计师协会的审计委员会的定义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的审计实务委员会在《国际审计准则》中,将审计的概念描述为:“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使审计师能够对财务报表在所有重要方面按确定的财务报告框架发表意见。”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定义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对审计概念的描述为:“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

(一)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二)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大纲

1、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起源与发展

2、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基本概念

3、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其他审计类型的关系

二、本章重点、难点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起源与发展

1.注册会计师审计起源于16世纪的意大利合伙企业制度。1581年的威尼斯会计协会是世界上第一个会计职业团体。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基本概念

1.审计的概念:审计是由独立的专门机构或人员接受委托或根据授权,对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

2.审计的类别:审计按主体的不同可分为政府审计(也称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也称独立审计、民间审计)。审计按目的、内容的不同可分为会计报表审计、合规性审计和经营审计。审计按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不同,可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3.审计的目的是指审计所要达到的目标和要求,是审计工作的指南。审计目的的确定,主要受审计对象的制约,同时也于审计的本质属性与职能及委托人的具体要求密切相关。

审计的一般目的是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通常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合法性,即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编制是否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中的“合法性”要和审计报告的“合法性”分开,后者是指审计报告的合法性由注册会计师负责,即审计报告的编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

(2)公允性,即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一贯性,即被审计单位会计处理方法的运用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的要求。

①企业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应当前后各期一致;

②当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时候,或这种变更能够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时,企业应当予以变更,但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第二章审计职业规泡体系

第(一)部分

一、大纲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与注册登记

(二)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

(三)会计师事务所

(四)注册会计师协会

(五)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体制

二、重点、难点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与注册登记

1.申请注册的条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协提出)

(1)考试成绩合格

(2)从事审计工作两年以上

2.不予注册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5年的;

(3)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4)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5)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三)会计师事务所

1.形式(4种):独资、普通合伙、有限公司制、有限责任合伙制。

我国的只准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不准个人设立独资会计师事务所。

2.设立与审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协提出申请)

(1)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并负有限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

设立条件:

①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②有10名以上在国家规定的职龄以内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5名注册会计师:

③有5名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④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⑤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债务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设立条件:

①有两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为合伙人,由合伙人聘用一定数量符合规定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参加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③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③有能够满足执业和其他业务工作所需要的资金。

第二章审计职业规范体系(第二部分)及第四章审计人员职业道德

、大纲

(一)独立审计准则

(二)审计质量控制准则

(三)职业道德准则

(四)后续职业教育准则

二、重点、难点

(一)独立审计准则(职业规范体系的核心部分)

1.独立审计准则的性质

(1)是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的行为准则;

(2)既对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提出要求,也向社会提供审计质量保证,是衡量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质量的权威性标准;

第五章审计人员法律责任

一、大纲

(一)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如何避免法律诉讼

二、本章重点、难点

(一)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1.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1)审计责任的发展

揭露欺诈和舞弊行为为主→以查错揭弊为主→以验证会计报表公允性为主→以验证会计报表公允性为主,又要揭露重大错误和舞弊(20世纪70年代以来)

(2)重要概念

①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独立审计基本准则》规定)A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a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这意味着及时发现并纠正被审计单位的错误与舞弊,是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当局的责任。

b保证会计报表的质量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

c注册会计师往往要求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提出书面声明,以明确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及其与注册会计师的关系。

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应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中,以示负责。